依照《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修筑怒放共享绩效评议举措(试行)》(浙科发基〔2020〕71号),省科技厅会同省财务厅、省培育厅构造展开了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怒放共享(以下简称“大仪”)评议就业,经质料审查、聚会评审和实地核查,对各单元大仪怒放共享的构造束缚、运转利用和共享供职等景况展开评议。依照《闭于加快推动大型科研仪器怒放共享“一网办”“一指办”的实践看法》(浙科发基〔2022〕42号),现予揭橥2023年度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怒放共享评议结果(见附件),对评议结果为“优”的单元予以赞誉,并予以相应夸奖;对评议结果为“差”的单元,限日于2025年6月30日前结束整改,并将整改景况报省科技厅。
愿望各相闭单元肃穆服从国度和省闭于大仪怒放共享相干文献条件,的确落实主体义务,加壮大仪置备利用的科学兼顾,表率大仪运转和怒放共享束缚,晋升大仪集约化束缚程度,降低大仪利用率和效益。